对于地震伤员中的截瘫、截肢、骨折等患者来说,轮椅是在长、短不同时间内,帮你提高生活自理能力、走上工作岗位,回归社会的重要工具。前两天我正好经过一家康复用品商店,进去一问,商店中出售的轮椅有40多种不同规格、型号的。如何为自己选择一个适合的轮椅呢?
轮椅有普通轮椅、单侧驱动轮椅、站立式轮椅、电动轮椅、躺式轮椅、竞赛用轮椅,以及专门的截肢用轮椅(大轮位置偏后,以维持平衡)等等。普通轮椅中还分为室内用的前轮大,后轮小的实心轮胎轮椅,室外用的充气轮胎轮椅等。
选择轮椅应考虑到伤员残疾的性质和程度、年龄、全身机能状况、使用的场所等。如果伤员自己不能操纵轮椅,可选用简单的轮椅,由别人帮助推动。上肢基本正常的伤员,如下肢截肢伤员、低位截瘫伤员等,可选用普通轮椅中有手轮的充气轮胎轮椅。上肢有力,但手指麻痹者,可选用手轮上装有抓手的轮椅。
请参考以下建议:
脚板太高,压力集中于臀部。
脚板太低,足不能平放于脚板上,造成垂足。
脚板高度:脚板距地面5公分。如果是可以上下调节的脚板,可调到伤员坐好后,使大腿远端的4公分稍抬起,不接触座垫的高度。
扶手太低,造成脊柱侧弯。
扶手太高,造成耸肩,并限制肩的活动。
扶手高度:肘关节屈曲90度,扶手的高度为,座位至肘的距离,再加上2.5公分。
为尚未发育成熟的孩子,选择适当的轮椅尤其重要,不适当的轮椅会影响孩子今后身体姿势的正常发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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